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全省艺术专业联考成绩合格控制分数线已经划定,各类联考专业合格控制分数线为:美术类本科专业160分,其中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美术类本科专业145分;美术类高职高专专业130分;非美术类高职高专,即音乐教育类、声乐表演类、器乐表演(钢琴)类、舞蹈表演类、音像制作类、播音与艺术主持类和影视表演类等专业115分。